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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30020191115010举报件办结情况的公示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9-11-19 15:36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省政府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D53030020191115010举报件

办结情况的公示

2019年11月15日,沾益区接到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的举报材料三件(督转〔2019〕15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该举报件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的主要问题

受理编号D53030020191115010举报件反映:位于沾益区德泽乡小米嘎村的房前屋后被养猪的猪粪堆肥污染,向村委会反映未解决,希望督察组帮助解决。

二、调查处理情况

收到市环保督察办转办的举报材料后,沾益区连夜迅速制定转办单、整改方案,交由相关部门办理。

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经查,德泽乡小米嘎村委会毗邻曲靖市会泽县,举报人李学宪,系小米嘎村委会上场沟村小组人,曾于2019年9月中旬到村委会反映:“同村李明所家的猪粪排出后堆放于李学宪家房屋后阴沟边上,导致阴沟被堵塞,粪水从山墙渗入房内影响其居住,两家人因长期存在矛盾无法商量,请村委会帮忙调解处理”。村委会干部同年9月入户调解,提出处理办法但未被李学宪接纳,调解无果。

三、整改查处情况

2019年11月16日,德泽乡成立矛盾协调处理工作组,到小米嘎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理。乡、村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到,举报人李学宪家长期在外居住,房子属于闲置状态,李明所家位置较高,目前养猪4头,堆放猪粪的地方在李学宪家房屋后,其归属权两家长期有争议。经过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已达成以下协议:一是李明所于11月16日当天将排污口封堵不再向外排放和堆放猪粪,并将堆放的猪粪进行清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二是由李学宪对自家房屋前后自行清理,做好维护;三是建立收纳池,将猪粪放收纳池处置;四是由双方签订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明确双方应尽事项。目前,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村干部已带领李明所完成猪粪清理,对李明所家屋外排污口进行封堵,不再对李学宪家造成影响,举报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德泽乡、村两级以此为戒,已开展“四堆”清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

四、下步工作措施

沾益区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各类监管平台作用,对照环保督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狠抓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沾益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保护好沾益的绿水青山,提升沾益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同时积极发现和挖掘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化解邻里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村规民约宣传,引导村民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努力营造乡风文明的氛围。

五、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六、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11月19日将本信访件调查办理情况在沾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