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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沾益区环保局
  • 2018-03-19 10:29

曲靖市沾益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3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一、云南福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收集贮存2万吨废电池、废矿物油项目选址位于沾益区西平街道玉林社区望城坡,主要进行废旧铅酸蓄电池及废矿物油的收集储运,不进行任何加工处置。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总投资118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运营过程中所有生活废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废矿物油储罐区周围设置围堰,同时厂区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和消防水池,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
2、废矿物油储罐配套相关废气治理设施,确保运营过程中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3、废旧铅酸蓄电池堆存区产生的硫酸雾等废气通过负压抽风装置及酸雾净化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4、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酸雾净化装置产生的铅尘和废碱液、储罐底油污泥、废机油及废电池泄露后的处理废物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含油抹布乱堆乱放或直接抛弃。
5、制定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尽可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以避免对环境造成危害。
6、规范管理,做好废电池、废矿物油收集及外运台账,运输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运输相关规定合理运输,运输车辆及押运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7、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管理人员。
二、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脱硝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项目主要是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和2#焚烧炉系统上分别新增一套烟气脱硝系统,设计脱硝效率55%,占地面积140平方米,总投资420万元,均为环保投资。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项目施工期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2、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工序,禁止外排;在氨水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并建设足够容积具备“三防”措施的事故贮池,杜绝氨水事故性排放。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焚烧发电项目生产环节,不外排。
3、定期检查维护环保设施及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确保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4、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全部依托公司原有设施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外排污染周围环境。
5、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6、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落实环保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