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关于王宇等十八位同志任职的通知》(党组字〔2020〕29 号)和《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关于高朝富等十二位同志免职的通知》(党组字〔2020〕33号),经区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王宇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吕晓波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王东田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李昕霖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郑 超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张爱东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吴 丹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马加坤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易泓谷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万 鹏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胡晓梅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李 芬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伊小福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姜明珉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何 静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张玉坤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温绍飞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岳俊宇 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高朝富 免去区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段汝立 免去区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小予 免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琼琳 免去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 力 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韩国书 免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爱俊 免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郑 庚 免去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 俊 免去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柳云波 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旭祥 免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温碧丽 免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