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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曲靖市沾益区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X2YN202104270037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6 15:48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 浏览次数:13526

受理编号:X2YN202104270037

投诉人反映:1.曲靖市沾益区宣天公路与播乐岔路口利安驾校西面大片天然林木被换种为其他树木;2.该区炎方乡松韶村生活垃圾无人清运;三尖地苗族村寨东南面存在林下开荒现象;大海子水库东面林地因无护林员管理被破坏;距大海子水库500米处林地被曲靖万旭养殖有限公司圈占,养殖废水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1.举报反映的利安驾校西面大片天然林被换种为其他树木的情况,经核实陶某某在非林地和林间空地内种植圆柏、藏柏、柳树、梨树等树种,在种植过程中因运输苗木等原因,毁坏20棵云南松和栎类,未发现天然林木被替换的情况;2.松韶村委会由于垃圾收储设备不足,村庄保洁清运不及时等原因,导致部分路段、沟渠和村庄内存在生活垃圾;3.炎方乡松韶村委会三尖地苗族村寨位于沾益区炎方乡松韶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境内野鸡棚,东南面存在林下开荒现象;4.大海子水库周边的林地属于沾益区炎方乡松韶村委会第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专职护林员詹某某负责日常巡护管理;陈某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大海子水库东面林地;5.曲靖万旭养殖有限公司距大海子水库500米左右,有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该公司建设了化粪池、堆粪场、污水池,同时完成了截污沟渠建设,未发现该养殖场废水外排,也没有发现废水外排的痕迹。已对大海子水库进行了取样。

整改措施:1.沾益区林草局进一步核实林地资源底数,加强日常监管;2.花山街道办事处、炎方乡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林地监管,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及时收回林地,恢复造林;3.炎方乡人民政府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建立长效保洁制度,加强村内垃圾清扫清运管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1.陶某某在非林地和林间空地内种植圆柏、藏柏、柳树、梨树等树种的过程中毁坏云南松20棵和栎类,区林草局已给予其行政处罚。不属于天然林木被替换;

2.松韶村委会内新增垃圾收集设施160个用于收集垃圾,提高垃圾清运能力;

3.三尖地苗族村寨东南面存在林下开荒的情况,炎方乡林业站对7名开垦林地的涉案人员进行处罚,已收回林地,恢复植被。

4.区林草局对陈某违法占用大海子水库东面林地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已收回林地,恢复植被。该片区护林员詹某对大海子水库周边林地加强日常巡护和监管。

5.区林草局对曲靖万旭养殖有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违法建筑已撤除,恢复林地;该养殖场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报,建有化粪池、堆粪场、污水池,建有截污沟渠,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及外排的痕迹;对大海子水库水质取样分析,取样检测报告反映:大海子水库水属于二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