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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发布时间:2022-06-06 16:09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10560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沾发〔2022〕15号

 

各乡()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现将《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推进系统治理,全面提升沾益全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建设美丽沾益提供有力支撑,坚决筑牢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沾益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加快推进沾益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风险,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沾益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24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基本解决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基本消除。防范和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达时序进度;珠江源头和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最终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活

2024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92.9%,省控以上断面达到省级考核目标,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清零,农村生活污水得到进一步管控与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6%以上,细颗粒物浓度达到市局约束性指标,坚决防范中度污染天气;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完成市下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沾益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以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为抓手,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2.推动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有序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大宗货物公转铁为核心继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提高能源、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节水行动,持续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科学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

3.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车用尿素等专项行动。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和排放控制区管控。严格落实柴油货车限行禁行规定,加强在用柴油货车联合执法检查。

4.深入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深化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推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

5.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汽车维修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安全高效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6.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大气污染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及时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大其他涉气污染物的治理力度。

7.深入打好长江流域(沾益段)保护修复攻坚战。推动全流域按单元精细化分区管控,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进一步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严控岸线开发利用,强化自然岸线保护。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到2024年,长江流域牛栏江(沾益段)干流水质稳定达到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

8.深入打好珠江流域(沾益段)保护治理攻坚战。以涉磷企业为重点,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推进涉镉、砷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流域城镇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支流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等污染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适度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全面开展南盘江综合整治,到2024年,南盘江流域(沾益段)干流水质稳定达到III类。

9.深入打好污染水体脱劣攻坚战。按照流域治理+一河一策,开展地表水劣V类国控省控断面整治工作,科学编制实施劣V类断面整治方案,因地制宜对不达标断面开展专项行动。建立水环境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断面水质治理成效,防止水质反弹。到2022年,全面消除国控省控断面劣V类断面。

10.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加强农业农村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强化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长治久清长效机制。推进沾益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与综合治理。到2022年,沾益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11.深入打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全面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整治,消除城市建成区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口,解决雨污混流、管网破损漏损、错接混接等问题。沾益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提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 类标准及以上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到2024年,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全面提升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能力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到2024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以上,日产垃圾300吨以上的地区垃圾实现全焚烧。推行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和就近就地治理3种垃圾清运处理模式,完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

12.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治理成果,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到2024年,全区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达到考核要求。

13.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动态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到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14.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源头防控行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在受污染耕地集中的县级行政区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推进实施土壤降酸改良工程。到2024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

15.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对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严格建设项目准入。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按照市级要求、方案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16.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优化调整有色金属产业结构,严格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等量替代原则,严把新建、改建、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审批关,切实降低区域重金属排放总量。

17.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形成地下水动态监测机制,持续推进双源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防控危险废物填埋场地下水污染。

(二)抓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18.按期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按照《曲靖市沾益区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沾办发〔202018号)部署要求,扎实抓好剩余5个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验收(备案)要求进行销号。

19.按期完成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2022年完成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8个反馈问题整改按照验收要求对2021年完成的4个反馈问题、28个交办信访举报件进行销号。2023年完成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5个反馈问题和1个信访举报件整改按照验收要求对2022年完成的8个反馈问题进行销号。2024年扎实推进需于2025年底完成的3个反馈问题整改按照验收要求对2023年完成的5个反馈问题、1个交办信访举报件进行销号。

20.按期完成响水河水源地保护日常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完成响水河水源地保护日常督察报告6个反馈问题整改,并按照验收要求进行销号。2023年完成响水河水源地保护日常督察报告3个反馈问题整改,并按照验收要求进行销号。

21.持续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及整改工作。完善迎检工作机制,健全接件登记、分析研判、分办转办、调查核实、查处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反馈、现场核查、信息公开、销号管理等机制,按照曲靖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及时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常态化做好反馈交办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三)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22.加强源头管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三线一单、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制度系统性预防作用。督促工业园区、煤矿矿区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评,充分发挥规划环评在改善环境质量、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资源配置方面的刚性约束作用。严格落实项目环评三挂钩、五不批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要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要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杜绝不符合政策法规两高项目落地。

23.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制定《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督办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时限。力争2022年整治率达50%2023年整治率达90%20246月底完成整治任务,2024年下半年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攻坚成果,确保沾益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24.强化执法监管。2022年底,整合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完成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肃查处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以排污许可证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为抓手,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5.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规政策标准体系,用制度确保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26.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开展2次辐射安全许可证清查工作1次核与辐射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常态化开展辐射应急演练,确保全区核与辐射安全可控。

27.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按照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原则,及时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隐患。压实企业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落实应急人员岗位职责,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环境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统筹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每年组织开展1次联合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28.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     流失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加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建设。

29.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昆明举办营造良好氛围。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范围,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

30.加强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健全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辐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布局。强化空气、地表水、污染源、“黑烟车”遥感抓拍、机动车尾气检测等实时监控。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2022年完成沾益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2023年完成标准化建设达标及验收工作。

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31.配合推进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配合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沾益区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部署,按照区生态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组安排,强化全区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研究推动解决沾益区生态环境保护重要问题。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亲自推进,分管领导是该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认真研究、具体落实、破解难题、一线推进,确保本地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如期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建设政治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建设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按照求制定任务清单、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长期坚持、确保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计划。各牵头单位要定期梳理总结工作进展,统筹推进工作计划,及时向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即每月30书面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5日前报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牵头单位情况整理后报区委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生态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组要发挥统一领导、统筹指挥、组织保障等作用,定期调度研判工作推进情况,督促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应对、进度滞后,影响全区整体工作进度和效果的,要及时报请区委、区政府安排有关部门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宣传工作,更好地让公众参与环境治理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环境保护责任。以解读全区生态环境建设政策措施、进展成效为切入点,以提升市民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媒体采访、新媒体宣传等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曝光突出环境问题、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及时公开整改进展、查处情况。

政策解读:《曲靖市沾益区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