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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22-3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5:15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浏览次数:9402

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第22-3号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22-3问题由我单位牵头办理,截至目前已按照《曲靖市沾益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出问题

2018 年督察回头看,群众曾投诉曲靖市宣威市羊场镇煤矸石露天堆存等污染问题,地方反馈已经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宣威市羊场镇5家洗煤厂和1处煤矸石堆场均无治污设施,长期违法生产,有的企业距居民点不足 50 米,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个别企业甚至设置暗管偷排废水。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洗煤厂和煤矸石堆场污染情况,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步建立行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对全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开展拉网式、覆盖式大排查大整治,对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进行规划,科学选址布局,严格市场准入。

(二)规范行业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煤炭洗选行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有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整改情况

沾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按照中央、省、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制定方案,明确目标,采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圆满完成整治任务。

(一)强化领导,高位推进。沾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整治,主要领导多次牵头研究,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任双组长,分管环保、发改的副区长和包保金龙街道、花山街道、白水镇的区级领导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沾益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发展领导小组,分两个包保责任片区,由责任单位分别带领8个专班小组、16个专班、60余人下沉到各企业,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对标对表,科学有序抓好规范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了专家指导组和联合执法组,强化了整改工作的专业指导和执法检查力度。

(二)完善方案,全面推进。沾益区先后研究出台了《曲靖市沾益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曲靖市沾益区互联网+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曲靖市沾益区进一步加强全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及后期监管措施,有力保证了整治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同时,领导小组及片区包保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强化全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针对规范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科学有序,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制定规划,明确准入。坚持只减不增、控制总量的原则和减、优、绿的发展思路,结合全区范围内煤矿分布、煤炭产量、煤炭市场流通量、河流水源、交通运输等情况,编制并报区规委会研究通过了《曲靖市沾益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发展规划》,推动煤炭产业布局向重点地区集中、煤炭生产向骨干企业集团集中,提升产业集约化水平,促进全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发展。

(四)明确时序,分类处置。区委区政府印发了《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133号)文件,明确了整治工作分方案制定、规范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有序开展。规范整治工作推进中,按照分类处置三条原则、完善手续六条要求、规范整治八条标准的工作要求统一推进。同时,召开分类处置专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督促38户洗煤、储煤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清单,确保整改工作科学、有效、安全。

(五)强化督查,严格要求。区级片区牵头领导多次带领整改责任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采取不定时随机抽查的方式深入企业现场检查整改工作,及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严格要求,并帮助企业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为把整改督促工作压实压紧,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五个专项工作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任务清单,对整改工作全程开展专项督查。

(六)专家指导,严格验收。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133号)文件明确的验收时间节点要求,沾益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沾益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整治工作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专家团队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自10月底开始对整改企业进行了3次环境整治工作集中验收。截至目前,全区38户煤炭洗选企业和储煤场已按要求完成整治,其中31户民营企业(其中花山10户、金龙3户、白水17户,炎方1户)已达到粉尘治理、雨污分流、危废管理等八项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要求,通过专家验收;3户民营企业(其中花山1户,白水2户)已停工停产,完成现场清理,无堆煤、堆矸情况;4户国有企业已制定实施临时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正开展环境整治项目初设、可研编制及上报审批工作等前期工作确保手续齐全后及时启动永久环境整治工程,消除生态环境隐患。

五、长效监管措施

针对该督察报告指出问题容易出现反弹的情况,我局将采取以下长效监管措施督导企业有效消除环境隐患。

(一)严格落实规划。按照区规委会已批准的《沾益区煤炭洗选及储煤(矸)发展规划》,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及生产工艺落后的企业,引导全区煤炭洗行业及堆煤(矸)场向聚集集中区域发展。

(二)严格准入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行业市场准入条件,对照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生态环境八项标准,禁止不符合条件新建企业进入,对整改保留的企业严格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场区粉尘防治、污水治理、危废管理等达标。

(三)强化工作联动。按照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区直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对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抓好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生态环保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

(四)实施远程监控。按照《曲靖市沾益区互联网+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借助互联网+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适时将全区所有煤炭洗选企业及储煤(矸)场运用远程智能化监控手段实施网络在线监控,不断促进全区煤炭洗选行业及储煤(矸)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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