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1 10:55 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次数:7788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娴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理顺改制企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的建议》,交由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沾益区社区管理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和区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的通知》(沾组发〔2019〕3号)的文件规定,村社干部补助标准为:一类社区干部正职3760元/月/人、副职3471元/月/人;二类社区干部正职3182元/月/人、副职2893元/月/人;三类社区干部正职2913元/月/人、副职2622元/月/人;村居组长400元/月/人,村居副组长320元/月/人。社区工作经费补助标准:社区工作经费50000元/年/社区、村组工作经费30000元/年/村、村居小组1000元/年/小组。
2022年,区财政按照上述政策及相关规定,安排西平街道村社干部补助、社区工作经费补助及其他人员的补助473.58万元。其中:村社干部44人补助205.54万元;监委会干部11人补助46.54万元,村(居)民小组干部补助83.52万元。社区工作经费补助:11个社区补助55万元,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11.2万元。其他人员:三大员补助34人4.08万元,计生宣传员22人10.03万元,计生服务员93人2.23万元,信息信访员13.44万元,村社养老保险42万元。上述经费的安排,有力地保障了社区机构的运转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截至2021年12月底,曲靖市沾益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12177人,其中市属以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6875人(中央企业1503人、省属企业3590人、市属企业1782人)。
2021年,下达各类资金237.8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12.85万元(中央45.5万元、省91.2万元、市46.33万元、区29.82万元),其他资金25万元。此项经费已全额下达到区社保中心。有力地保障了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的比例100%;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的比例100%;国有企业不承担移交后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比例100%等目标的完成。
《曲靖市沾益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沾办通〔2020〕48 号)文件规定:“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档案馆、区民政局、区工信局为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接收主体。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配置,原则上按300:1的比例配置。”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已聘用的25名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继续留用。新增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由区人社局提出具体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面向社会、通过公开考试招聘。
你们提案中提到的“对移交的党员,签订移交协议,核算党建工作经费”建议,沾益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将按相关政策办理。“对单位移交的城市低保按照移交人员核算工作经费到安全区,另外由财政承担增聘工作人员”的建议,已区民政局安排专人做好此项工作,工作经费为每人每月800元。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