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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发布时间:2016-06-14 15:31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6074

沾益区召开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6月14日,沾益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副县级领导保佑堂主持召开2016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讨论了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实施方案。区纪委、人社、武装、民政等十余家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城乡一体化”原则,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继续教育等方式为辅,不断完善创业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会议明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民政局、人社局、机构编制、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科学合理拟定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后,通过档案考核依序择岗安置。档案考核统一执行《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民安〔2015〕18号),依据退役士兵本人档案材料记载,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停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文化考试与实绩考核相结合的“双考”安置办法。
会议要求,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确实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扎实开展。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不得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不得安排临时性或带有歧视性的岗位,不得拒绝接收经过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择优安置并符合接收单位岗位条件的退役士兵。 整个安置工作过程,要及时公开安置政策、安置方案、安置对象、安置岗位、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及选岗结果,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