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2-15 15:3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7250
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靠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其主要职责为: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制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会同公共资源行业主管和监督部门对交易事项进行监督;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考核、监督、管理;会同公共资源行业主管和监督部门对评标专家、中介机构进行考核、监督、管理;承担对各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
揭牌仪式上,张副县长指出,成立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创新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的效率,更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监管、增强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度。张副县长要求,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尽快适应新要求,抓好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强化岗位廉政教育,在思想和行动上筑起反腐倡廉的防火墙,自觉做到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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