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30 14:52 来源:沾益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 浏览次数:301
2025年4月19日23时52分,曲靖市淳翔贸易有限公司A6区发生1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3.189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批准(沾区政复〔2025〕52号),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金龙街道办事处、曲靖高新区管委会、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沾益金龙曲靖市淳翔贸易有限公司“4·19”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专家论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沾益金龙曲靖市淳翔贸易有限公司“4·19”其他伤害事故是一起因装载机在装车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使用铲斗装煤前未对现场情况确认的情况下,将现场取样人员连同煤一起装入货箱导致1人被煤掩埋窒息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沾益金龙淳翔贸易有限公司“4·19”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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