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9 16:33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28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拟对20万吨/年黄磷装置矿粉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3165165
项目名称 | 20万吨/年黄磷装置矿粉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大树屯社区居民委员会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云南垚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环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20万吨/年黄磷装置矿粉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垚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大树屯社区居民委员会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内;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约6000m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生产规模:建设20万吨/年黄磷装置矿粉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大树屯社区居民委员会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内,属于新建。项目利用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的闲置场地、物料车间及以黄磷电炉尾气为烘干热源,新建20万吨/年黄磷装置矿粉回收资源化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5500平方米,购置安装粉料仓、搅拌机、压球机及塔式烘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同步配套建设安全、环保、消防设施设备等。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少量焊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储存、进料粉尘,矿粉料仓粉尘,原料筛分粉尘、搅拌废气,压球废气,烘干废气、成品筛分粉尘等。 根据源强分析,(1)原料卸料、储存、进料过程均在密闭的原料库中进行,原料库顶部四周安装1套喷淋系统洒水降尘;(2)矿粉料仓粉尘粉料仓顶部设置1#集气罩+1#布袋除尘设施+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达标排放;(3)原料筛分粉尘滚筒筛顶部设置2#集气罩+1#布袋除尘设施+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达标排放;(4)搅拌工序含水率高,粉尘产生量极少,对环境影响较小;(5)压球工序磷矿球团含水率较高,几乎不会产生粉尘;(6)烘干机废气主要为黄磷尾气燃烧废气,根据黄磷尾气的成分分析,项目黄磷尾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氮氧化物、氟化物、五氧化二磷。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7)成品筛分粉尘经3#集气罩+2#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8)成品球团由皮带运送至封闭的成品库,成品库粉尘产生量极少。 根据计算,粉料仓、原料筛分粉尘排放量为0.254t/a(0.07kg/h),排放浓度为3.92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双碱脱硫治理设施后烟尘排放量为3.7t/a(1.03kg/h),排放浓度为5.12mg/m3,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8t/a(0.58kg/h),排放浓度为2.9mg/m3,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32t/a(0.37kg/h),排放浓度为1.85mg/m3,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成品筛分粉尘排放量为0.09t/a(0.03kg/h),排放浓度为1.6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由此可见,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各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珠江源自然保护区(花山水库)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双碱脱硫废水经1座3格总容积110m³的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容积为92m³5#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消防废水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1座容积为1000m³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区生活及生产污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和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是搅拌机、螺旋输送机、电机、滚筒筛、压球机、皮带输送机、立式烘干炉、振动筛、装载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本项目机械设备均设置于厂区内,厂区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通过设备选型、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控制车速及禁止鸣笛等措施进行降噪。根据源强核算,项目运营期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和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脱硫石膏、废吨袋和废机油。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脱硫石膏、废吨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灰通过密闭输送带返回搅拌工序用作原料;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双碱脱硫处理设施产生的脱硫石膏用作原料回用;废吨袋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座30㎡的一般固体废物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座13㎡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回用于公司生产设备润滑保养,若回用不完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与墙裙已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导流槽、收集井,收集瓢及警示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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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为场地清表、硬化、新建原料库、生产车间、设备安装等步骤。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曲靖市沾益区花山街道办大树屯社区居民委员会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内,场地较平整,有少量杂草,本项目新建过程需场地平整开挖、硬化,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项目区进行混凝土搅拌。根据项目施工工艺特点,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建筑材料用篷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等措施,来降低扬尘的影响; (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定时对道路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初期雨水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5#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工序; (2)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 (3)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前做好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3)施工期运输车辆应尽量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运输车辆经过声环境敏感点及进入场地时,要限速、禁鸣;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开挖土方石应及时回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本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可全部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 (2)建筑垃圾需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具有回收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处置; (3)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卸料、储存、进料过程均在密闭的原料库中进行,原料库顶部四周安装1套喷淋系统洒水降尘;矿粉料仓粉尘粉料仓顶部设置1#集气罩+1#布袋除尘设施+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筛分粉尘滚筒筛顶部设置2#集气罩+1#布袋除尘设施+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达标排放;搅拌工序含水率高,粉尘产生量极少,对环境影响较小;压球工序磷矿球团含水率较高,几乎不会产生粉尘;烘干机废气主要为黄磷尾气燃烧废气,根据黄磷尾气的成分分析,项目黄磷尾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烟)尘、SO2、氮氧化物、氟化物、五氧化二磷。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双碱法脱硫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成品筛分粉尘通过3#集气罩+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成品球团由皮带运送至封闭的成品库,成品库粉尘产生量极少。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项目双碱脱硫废水经1座3格总容积110m³的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容积为92m³5#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消防废水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1座容积为1000m³事故应急池,消防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有固定位置的机械设备底部进行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避免设备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值增加; ②生产设备要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 ③将生产设备全部放置于车间内,所有生产作业均在室内完成; ④加强管理,选用先进、低噪声的运输车辆,车辆进出厂区时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灰、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脱硫石膏、废吨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灰通过密闭输送带返回搅拌工序用作原料;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双碱脱硫处理设施产生的脱硫石膏用作原料回用;废吨袋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座30㎡的一般固体废物间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依托曲靖东电磷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座13㎡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回用于公司生产设备润滑保养,若回用不完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与墙裙已进行防渗处理,并设置导流槽、收集井,收集瓢及警示标识等。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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