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9 10:29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拟对佳民配套储煤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3165165
通讯地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项目名称 | 佳民配套储煤厂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沾益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白水片区 | 建设单位 | 曲靖市沾益区佳民商贸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七彩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佳民配套储煤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曲靖市沾益区佳民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曲靖市沾益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白水片区;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约13070.41㎡;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生产规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建成后年储煤转运量达60万吨。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曲靖市沾益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白水片区,属于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搭建储煤大棚及办公生活用房,地面硬化,完善环保设施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少量焊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车辆运输扬尘、装卸扬尘、堆场扬尘、破碎产生的粉尘。 根据源强分析,①装卸、配煤扬尘,项目煤炭装卸均在四面密闭且大棚内设置喷淋装置,且在装卸过程中喷雾降尘;②道路扬尘,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车轮冲洗池、运输车辆篷布遮盖。;③破碎,在密闭煤棚内进行,装卸过程喷雾降尘;破碎过程采用湿法破碎。 项目装卸过程均在密闭的大棚内进行且大棚设置喷雾降尘,且在装卸过程中喷雾降尘,项目区道路位于大棚内,道路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车轮冲洗池、运输车辆篷布遮盖。采取以上措施后煤炭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可大大减少,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规定,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北面大棚南侧设置1座1#雨水收集池,容积 50.20m3,收集北面大棚屋面及露天场地受污染雨水;南面大棚西侧设置 1 座 2#雨水收集池,容积177.36m3,收集南面大棚屋面及露天场地受污染雨水,2个储煤棚顶边缘设置U型槽(共计长300m,宽0.3m,深0.2m),棚顶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管网(共计长50m,直径0.11m)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2座10m3的沉淀池,沉淀池分为3格,2格为洗车废水沉淀池,1格为循环水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破碎筛分设备湿法除尘废水经自带过滤收集系统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1座15m³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项目区生活污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和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是移动式破碎机、装载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本项目机械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厂区机械设备噪声主要通过设备选型、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等,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控制车速及禁止鸣笛等措施进行降噪。根据源强核算,项目运营期东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及4类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和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厂区雨水收集池、沉淀池等产生的污泥(污泥主要为煤泥),定期清掏后暂存于储煤棚内掺入煤中转运。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设置1个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废机油回用于皮带机等设备润滑油品质要求较低的设备,回用不完的委托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运营期固废能做到100%处置。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项目依托已建厂房,涉及施工内容主要为场地清表、硬化、新建储煤棚、办公生活区、设备安装等。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在项目区进行混凝土搅拌。根据项目施工工艺特点,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施工材料用蓬布进行遮盖,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 ②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地面。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进行食宿,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雨季降水冲涮施工场地产生的初期雨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施工场地修建废水沉淀池,收集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沙石料拌合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至沉淀池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夜间(06:00~22:00)以及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施工; ③施工设备布置在室内,利用墙体隔声控制噪声污染;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可全部用于项目区场地平整、回填; ②建筑垃圾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具有回收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当地相关部门要求处置;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禁止在项目区内焚烧生活垃圾。 5、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本项目位于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水片区,施工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项目破碎、装卸过程均在密闭的大棚内进行且大棚棚顶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移动式破碎生产设备,对煤炭采取湿法破碎,且在装卸过程中喷雾降尘,项目区道路采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必要时对路面进行冲洗。入口处设置车辆轮胎冲洗池,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同时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北面大棚南侧设置1座1#雨水收集池,容积 50.20m3,收集北面大棚屋面及露天场地受污染雨水;南面大棚西侧设置 1 座 2#雨水收集池,容积177.36m3,收集南面大棚屋面及露天场地受污染雨水,2个储煤棚顶边缘设置U型槽(共计长300m,宽0.3m,深0.2m),棚顶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管网(共计长50m,直径0.11m)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2座10m3的沉淀池,沉淀池分为3格,2格为洗车废水沉淀池,1格为循环水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破碎筛分设备湿法除尘废水经自带过滤收集系统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1座15m³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有固定位置的机械设备底部进行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避免设备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值增加; ②生产设备要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 ③将生产设备全部放置于车间内,所有生产作业均在室内完成; ④加强管理,选用先进、低噪声的运输车辆,车辆进出厂区时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厂区雨水收集池、沉淀池等产生的污泥(污泥主要为煤泥),定期清掏后暂存于储煤棚内掺入煤中转运。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设置1个10㎡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废机油回用于皮带机等设备润滑油品质要求较低的设备,回用不完的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