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登录繁体中文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留言公开

互动交流

留言公开

信件公示

标题 新冠疫苗
来信时间 2024-02-01 13:55:52 来信人 陈*士
来信内容 请问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
回复时间 2024-02-01 15:19:27
回复内容 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十章第一节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拟在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登记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暂住5日以上的,应当在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公民申报暂住登记的,本人应当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对公民申报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应当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报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填写《流动人口登记表》,向申报人开具暂住登记凭证。 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十章第二节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登记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二)本人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取申领人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可提供复印件)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对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由申领人签字确认,当场制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