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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手续怎么办理
来信时间 2023-12-29 22:34:16 来信人
来信内容 区长,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房子在技师学院,我小区的住户许多在自己家的阳台上搭了雨棚,我想像他们一样在自家的阳台上搭个雨棚,需要在哪里办手续,怎么办理。而城管的不给搭建,又不说怎么办理。难道说同样的问题,政策规定不一样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区城管局
回复时间 2024-01-03 15:51:27
回复内容 你好,经调查,工业技师学院确实存在部分业主对房屋露台和阳台进行封闭的情况,但均未取得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第一项: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针对工业技师学院内未经许可封闭阳台和露台的建设行为,区城管局已通知相关业主进行处理。关于你希望在阳台搭建雨棚的诉求,你可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