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宣富高速公路拆迁补偿 | ||
来信时间 | 2023-12-10 20:01:59 | 来信人 | 吴*云 |
来信内容 | 高速公路拆迁,房屋安置,让自己找地方盖房子,但没有合适位置,而且需要自己出钱买地基,而且还说那些地方不可以盖房子 |
回复部门 | 播乐乡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3-12-12 17:06:46 |
回复内容 | 你好,经核实,你反映的涉及拆迁的房屋是你父亲吴柳青户住宅,距主线不足11米在宣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是根据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沾益段)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沾区政办发〔2021〕 47号)要求,实行货币安置,不属于房屋安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实行征收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兑现金额公开,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村委会、交管所将与农户进一步洽谈,待与吴柳青户签订《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沾益区播乐段)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宣富高速公路 (播乐段)建设项目永久性征地房屋搬迁通知书》《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沾益段)房屋拆迁补助及奖励确认表》后,再进行拆迁工作。征地拆迁的农户进行货币安置,由于农户宅基地部分已按照要求补偿,拆迁后农户如有建房需求,需要自行寻找地块建房,但为方便群众建房,村委会协调地块统一安置地点,再由农户自愿购买,现手续还不完善,正在处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