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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沾益区教体局高度重视,与云南师范大学进行了对接,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沾益区自2017年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连续实施了2年。其中,2017年培养地方公费师范生22人,2018年培养地方公费师范生10人,目前共有地方公费师范生32人。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教〔2017〕4号)规定,“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其中,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学费标准为 5000 元/人·年,住宿费标准为 800 元/人·年(按照 6 人间计),生活补助标准为 4000 元/人·年(每月 400 元,按 10 个月计发)。上述三部分经费,构成公费师范生培养经费,每生每年合计 9800 元。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依据这一规定,沾益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每年都与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学校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学院、楚雄学院沟通对接,沾益区财政局将省、市、区级资金划拨教体局后,教体局及时将资金转拨至相关培养学校,由培养学校按照规定发放给所在学校学生。
近年来,由于各级财政资金周转问题,加之新冠疫情影响,资金就位较往年到账时间推迟。目前,区教体局于2020年3月18日、25日分两次已将2018年度、2019年度补助资金转拨相关学校,但区级配套资金两年10%的部分共62720.00元还未到。现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与各培养学校联系,得知各校正按照规定组织核实、办理发放手续。由于地方公费师范生补助资金涉及省、市、区三级财政资金,每年资金到位时间不一,区教体局会尽力协调,争取每年都尽早将资金转拨各培养学校并按时发放至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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