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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沾益区事业单位人员因病去世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执行哪个标准?与安宁、昭通彝良等地差距大。
来信时间 2023-10-12 14:53:59 来信人 李*妹
来信内容 沾益区事业单位人员因病去世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执行哪个标准?与安宁、昭通彝良等地差距大。据网络查询,各地补助标准按照遗属本人户口类型(城镇、农村),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按享受规定的系数计发补助,即: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系数。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人员,计发系数为1.3。但是目前我区补助270多不足300,而安宁市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的,遗属系农村户口的,补助标准为598元/人月。几乎是一倍多。请问,沾益区经济社会发展在云南省和曲靖市均处于较好位置,农村低保C类月标准273元,B类月标准343元,A类504元,即使按照C类273元,也应该是354元。请问沾益区当前遗书困难生活补助与当前经济地位是否相适应。请问相关政策是否进行及时调整。请明示解释。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10-16 09:20:4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关注留言。经调查,您于1962年10月出生,系原炎方乡母官小学一级教师阮家国的配偶,阮家国2012年12月因病去世,2013年1月起您每月享受104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2015年1月起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增加至276元/月。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127号)文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为:符合条件列入遗属困难补助范围的补助对象,区分其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以遗属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的一定系数发给,即: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1.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随补助对象户籍所在县(市、区)城市居民(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因此沾益区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与安宁、昭通彝良等地有差距是正常的。2015年沾益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政策进行了调整,但2016年1月户籍改革,户口本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统一为居民户,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仍区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且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政策直到现在也没有新的变化,导致在办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时对城镇和农村户口如何区分的情况没有明确可执行的政策。为此,我们也多次与相关部门反映,目前也正在积极沟通解决沾益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问题。相关政策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待政策确定后会及时通知单位到人社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