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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分户遇困难
来信时间 2023-09-23 17:14:52 来信人 马*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 现在我结婚另立门户,但户口还和父亲,弟弟在一个本上,为了我的孩子读书方便,办理各种手续方便,所以提出分户申请。 在申请办理中我提供了社区情况说明,小组意见,分户申请,分户协议1992年土地使用证,1992年准建证。但户籍窗口不认可,(第一次排队咨询党群办户籍窗口时她高高在上,态度恶劣,我问了她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手续时,她就不耐烦甩脸色,我也就受不了这个气然后打了12345举报),她只认房产证,在农村房产证是办不下来的,然后我在沾益相关各大所各大局跑了快一个月了,还是无法分户。形成了一个死循环。 请问一下我现在这个情况到底该怎么做才能分开户口,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区公安分局
回复时间 2023-09-25 16:33:25
回复内容 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一百八十九条 常住户口登记在乡村地区且年满18周岁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申请分户的成年人及其家庭具备实际居住的独立房间,且达成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财产分割,可以申请分户并担任户主,需要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二)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分家(户)协议或人民法院对财产分割的生效判决书;(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五)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意见(含村居委会意见)。 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