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2024年05月05日 星期日 登录繁体中文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 留言公开

互动交流

留言公开

信件公示

标题 新生儿医保参保问题
来信时间 2023-09-22 16:01:37 来信人 唐*刚
来信内容 我想请问今年从9月1日起出生的新生儿是不是也要缴纳今年的医保费用350元,新生儿落地当年医保免费政策有改动,有没有这个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区医保局
回复时间 2023-09-26 09:21:39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的留言。新生儿须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保费,出生当年不受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制,全年均可缴纳本年度居民医保保费,且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属于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享受统筹地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由个人自主申报缴纳;在非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特殊核定推送税务部门后,个人进行申报缴纳。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缴费 的,待遇享受可追溯至出生之日起;出生超过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咨询电话:0874-316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