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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检查由婚姻登记当事人自愿到婚检机构进行婚检。
二、结婚登记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一)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五)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六)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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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