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广大市民的关心,同时也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审阅我的留言,现就我想咨询的问题,作出简要描述如下。
根据新《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员内部交流,也可与国有企和不参照本办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任调、转任。且山东省五莲县于2019年发布信息:“五莲籍”外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申请回家乡工作,仅2019年就完成20余名符合条件人员的调动工作。
近年来,因疫情等原因影响,导致整体就业压力较大,且因我县人口较多,像我一样的人员,只能通过各类考试去到其他地州工作。但是因为五年服务期工作要求,导致像我一样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长期在外地就业,不能通过遴选考试回到家乡为家乡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一方面导致我县人才流失,不利于本地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发展,另一方面,因长期在外地工作,导致像我一类的人员无法照顾家庭、老人,增加了社会养老压力和一系列的社会家庭问题,也给当地的基层治理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自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以来,中央出台了干部规划家乡政策,鼓励在外公职人员回家乡一起为家乡规划建设,给了我们这些在其他地州工作的人员提供了为家乡建设的机会,但是因我们长期在外工作,已不能详细的掌握本地的乡土人情,发展方向,所以导致我们不能为我们美好的家乡提出中肯的建设意见。像我一样心系家乡建设的年轻人还很多,我们深爱着自己的家乡,但是因为身在外地,心有余而力不足。
一直以来,我努力工作,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认可。同时也利用工作之余为回家乡继续努力着,然而一直都没能回来。第一次,因曲靖市遴选只面向市内招考,被拒之门外。第二次,因我所在单位档案丢失,没有了报名资格。第三次,因工作原因,错过回家报名时间。第四次,因为专业限制没有考试岗位。所以五年多过去了,依然没有机会回到家乡,为家乡发展尽我绵薄之力。像我这种的人员还有很多很多,他们有些因为有家庭,有孩子,还在这样苦苦挣扎着,还有一些因为长期两地分居,直接导致家庭婚姻破裂,后续老人赡养和子女教育问题也成为了一些基层治理工作中的堵点。
通过多年的基层工作历练,我们都具备着较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基本能胜任任何的工作安排,但是苦于没有回家乡的机会。希望各位领导能从人才振兴的角度出发,为我们这些热爱家乡,致力于为家乡建设的青少年考虑,出台相关人才回流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县人才库建设,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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