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申报“避暑旅游目的地” 国家气候生态品牌标志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4 月2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申报“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生态 品牌标志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挖掘并提升沾益城市品质和文化活力,打造国家级 “避暑旅游目的地”品牌,助推美丽沾益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打响“清凉曲靖·避暑天堂” 品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8〕15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 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中 国气象局气候生态品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避暑旅游目 的地创建示范活动实施细则》及有关评选活动要求,结合全区 实际,制定曲靖市沾益区申报“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生 态品牌标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和关于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生态文明发展战 略,依托沾益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资源、优良的生活理念,充 分挖掘并发挥沾益避暑气候资源优势,助推美丽中国建设和地 方经济社会发展,是服务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掘高质 量的旅游憩息资源,倡导绿色、生态的生活理念,发展生态旅 游、康养旅游,努力将沾益区打造成为国际一流休闲旅游产业特色的“避暑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
2024 年 8 月前组织完成《“避暑旅游目的地”申报书》编 写,并提交申报书,待通过云南省气候中心初审后,完成初审 报告编制,报送国家气候中心评审,确保 2024 年通过“避暑旅 游目的地”的评审、公示。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沾益区申报“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生态品牌工 作协调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统筹申报工作。
组 长:张兆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陈 敏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邓 超 区政府办副主任
吕良超 区文旅局局长
王 宇 区发改局局长
何利平 区财政局局长
张永坚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丁立方 区住建局局长
马贵明 区交通局局长
杨勇进 区水务局局长
张金忠 区林草局局长
李艳辉 区卫健局局长
吴啟飞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尹 玲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智平 区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气象局,由李智平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和统 筹协调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基本要求和评价内容
“避暑旅游目的地”称号的申报实体为区人民政府或具备 一定规模的风景区、度假区、林区等的管理部门或运行实体(以 下简称“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也可委托当地气象部门或同 级别的管理部门代理申报。申报单位应提交盖公章的申报书, 并及时、准确提供资格审查及评审等各阶段所需的数据、资料 和创建工作报告等。
(一)申报“避暑旅游目的地”称号的区域应具备以下基 本条件
1.夏季气候及与之相关联的生态环境等条件总体适宜避 暑旅游。
2.气候生态环境良好,水质优良,大气环境条件较好,植被 覆盖率较高。
3.气候和山水等自然景观多样。
4.夏季气候风险总体较轻。
5.近两年内没有生态环境重大负面事件发生。
6.依托当地优质避暑气候生态资源,创造性开展旅游、康养、度假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实现气候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具 有示范推广价值。
(二)申报单位县域范围原则上具有至少一个国家级气象 观测站(观测 30 年以上)和若干个省级气象观测站(观测 10 年以上),并具有 5 年以上生态环境资料。申报单位应积极支 持国家气象观测站的建设,持续开展较为完善的气象、生态环 境观测与长期的观测环境保护。
(三)评价内容包括气候条件和环境条件 气候条件包括气温、降水、风、湿度、气压等基本气象要 素和强对流等天气现象及其统计量。环境条件包括影响避暑旅 游的植被、空气、水等生态环境和景观以及配套设施等。
五、工作任务
(一)区气象局
1.负责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立项、申 报、招投标、验收等工作。
2.适时组织召开“避暑旅游目的地”申报领导小组会议,对 申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定期向区委、 区政府领导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3.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及时跟踪了解“避暑旅游目的地” 评价工作动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申报、初审、评 审等工作,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 支持,确保申报目标顺利实现。
4.收集分析全区夏季气候禀赋、气候风险,根据《人居环境 气候舒适度评价(GB/T27963-2011)》评价沾益夏季气候舒适 性,编制沾益区夏季气候条件评价报告。
5.提供有关气象数据资料。
6.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7.做好创建有关台账、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二)区文旅局
1.提供已正式发文的沾益区生态旅游有关规划、办法及执行 情况总结报告。
2.提供沾益区休闲、健康、养生有关特色旅游资源项目、旅游产品或产业,并形成特色旅游资源、项目、产品(产业)分析报告。(特色资源指与休闲、健康、养生有关的特色旅游资 源;特色项目指与休闲、健康、养生有关的特色旅游项目;特色产品(产业)指围绕休闲、健康、养生有关领域,形成的产 品或产业)。
3.提供沾益区旅游住宿、旅游餐饮等接待配套设施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分析旅游住宿、餐饮等接待设置是否能够满足旅游发展需求)。
(三)区生态环境分局
负责提供生态环境有关数据资料。
1.大气环境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提供沾益区 2021 年至 2023 年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臭氧超标日数、AQI 指数的月、年统计情况。
(2)提供沾益区近三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评价分析报告。
2.水环境
主要河流湖泊和水库水质,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提供沾益区水质监测报告。
(四)区交通局
提供沾益区交通配套情况(如机场、高速公路、高铁、国 道直达、省道、航运、普通铁路直达等匹配情况)和旅游直通车情况,并形成沾益区境内交通联通状况评价报告。
(五)区林草局
1.提供沾益区森林植被情况、森林覆盖率情况报告。
2.提供申报森林城市的工作情况。
3.提供古树名木和珍稀动物情况报告。
(六)区水务局
提供全区水资源情况,包括蓄水工程、河流水系、人均水 资源量、水资源数量等情况报告。
(七)区融媒体中心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避 暑旅游目的地”申报工作,及时报道全区申报工作动态,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申报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区自然资源局
1.提供沾益区国土分布基本情况。
2.提供地形地貌景观如(海洋、沙漠、草原、森林、湖泊、 山地等)种类数量的情况报告及高清图。
(九)区住建局
提供城市建设、城市人居环境、城市出行环境有关情况报告。
(十)区卫健局 提供沾益区基础卫生配套设施情况报告。
(十一)区发改局 协助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十二)区财政局
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十三)各乡镇(街道)
落实负氧离子观测站用地、协助建设观测站;协助收集申 报所需材料,协同做好专家现场复核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4 年 1 月— 3 月) 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申报前期准备工作。由沾益区气 象局具体承办,负责向国家气候中心和云南省气候中心上报 《“避暑旅游目的地”申报书》进行初审,获得申报资格;由 区气象局牵头负责建设 3 个负氧离子观测站收集申报必需的有 关数据。
(二)实施阶段(2024 年 4 月— 7 月)
由区气象局牵头,及时与申报材料涉及部门对接,完成有 关数据收集、整理,招投标委托第三方技术评估单位开展技术 评估,编制技术评估报告。
(三)评审阶段(2024 年 8 月— 12 月) 8 月启动开始初审,10 月至 11 月进行终审。并对申报成果 进行广泛宣传和运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申报“避暑旅游目的地”是 沾益区抢抓发展机遇、打响生态品牌的内在要求,各有关部门 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 到申报工作中来,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申报工作的重要性和 必要性,扎实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申报任务。
(二)强化督查,突出实效。申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切 实履行协调督查职能,加大工作指导、督查力度,确保申报工 作按计划有序推进。要主动邀请有关专家到沾益区指导工作, 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确 保申报目标顺利实现。
(三)加强协调,强化职责。“避暑旅游目的地”申报工 作标准高、要求严、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责任单位要严格 按照申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落实 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工作方案,及 时协调解决申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抓住重点、难点,各个突破,整体推进,确保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政策解读:l关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申报“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候生态品牌标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