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镇、大坡乡、菱角乡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将《曲靖市沾益区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沾益区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小型水库管护水平,落实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积极推行管养分离,逐步实现水库专业化养护、社会化管护,保障水利工程长期安全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水运管〔2022〕130号)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24〕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沾益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为指导,因地制宜地开展管护模式创新,积极推进水库物业化管理,筑牢小型水库安全防线,全面提升管护水平。
二、重点任务
按照“水库物业化、物业村社化、村社保障化”工作思路推行水库物业化管理,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选取大坡乡、菱角乡、白水镇共计38座小型水库进行物业化管理试点。其中:大坡乡14座,小(1)型7座、小(2)型水库7座;菱角乡13座,小(1)型4座、小(2)型水库9座;白水镇11座,小(1)型2座、小(2)型水库9座。通过实现物业化管理、专业化管护,有效缓解水库工程管理中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按照“一库一方案”落实管理,最终实现“六化”目标。
一是管理标准化。从水库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实现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二是管理信息化。建立区级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实现水库运行管理智慧化和信息化。三是管护专业化。组建专业管护队伍和专职技术队伍,推动水库管护人员技术水平从“业余”到“专业”转变、工作从“副业”到“主业”转变、职业从“农民”到“工人”转变。四是工作规范化。制定巡视检查、安全监测、应急管理等制度,制作符合实际、内容完备、通俗易懂、易于操作的管理手册和操作手册,全力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规范化。五是管护计量化。通过手机APP有效检查管护人员工作情况,据实支付管护费用;科学合理编制维修养护工作计划和单价表,计量或计座支付维修养护工作报酬。运用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出工不出力问题,鼓励多劳多得。六是管理透明化。遵循“信息透明,随时监管”原则,公开物业化管理过程,采用手机APP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服务窗口,构建监管机构与服务企业互相监督、双向透明的合作模式。
三、改革方式
按照“部门指导、乡镇主导、企业参与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38座试点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工作。区级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确定物业化企业。物业化企业负责制度建设、应急预案编制、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专业化队伍组建和巡查队伍的培训等。试点乡镇负责专业管护队伍的选聘、合同签订、管理使用。
改革试点采取全省推广的“112”模式,即:“一套制度、一个平台、两支队伍”。
“一套制度”:建立全区小型水库运行管护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及操作规程。
“一个平台”:建立全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巡查水库打卡轨迹化、事座上报工单化、水雨情和安全监测自动化、维养考核数据化、水库资料档案全部电子化,进一步提升水库运行管理整体水平。
“两支队伍”:组建一支专业管护队伍和一支技术队伍。充分发挥乡镇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优势,由乡镇择优聘用、组建一支专业化管护队伍,每座小型水库至少落实1名管护人员。本着节约成本、统一标准原则,由物业化企业组建一支专职技术队伍,负责水库大坝沉降、位移、渗漏等的监测,并指导乡镇按照专业化标准进行管护和维修养护。
四、实施步骤
(一)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招投标工作,确定物业化管理单位,完成委托合同签订等工作。
(二)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38件小型水库管理人员聘用、岗前业务培训等工作。
(三)2024年12月25日前,进入考核验收阶段,完成领导小组对物业公司的年终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切实加强对水库物业化的组织领导。区水务局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及时通报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按期对改革工作进行考核。试点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及时组建水库管理队伍,解决水库遗留问题,强化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考核。其他成员单位按照既定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行。
(二)强化资金保障。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度水利工程专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工管〔2024〕1号)中明确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省级一般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改革工作”,38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试点资金159万元从2024年下达沾益区的2024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资金中列支。同时,为持续稳步推进水库物业化工作,由试点乡镇和物业化公司逐步探索灌区物业化管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水库周边开发利用等方式,以确保在后续无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情况下实现“以水养水”,保障水利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三)强化法律意识。按照招投标程序确定的物业公司必须在“符合涉水法律法规,保持水库原有设计功能不变,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水质达标和生态安全,服从防汛调度,保证人畜饮水及农业灌溉”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工作。试点乡镇要切实加大水库物业化改革试点的宣传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关心问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有关政策深入人心,确保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