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类)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或代码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或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01 | 沾农(农药)罚〔2023〕2号 | 经营劣质农药案 | 沾益区白水镇富农种子农药店 | 92530328MA6NCRNR59 | 陈叶梅 | 2023年2月27日,在店内经营劣质农药硫磺、溴氰菊酯等。 | 没收劣质农药硫磺、溴氰菊酯等116瓶(盒)/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中国农业银行沾益支行)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 |
02 | 沾农(农药)罚〔2023〕3号 |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沾益播乐小粉种子经营部 | 92530328MA6M3EXQ58 | 杜小粉 | 2023年2月22日,在店内无证经营咪鲜胺、噻嗪酮等农药130袋。 | 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咪鲜胺、噻嗪酮等农药130袋;罚款5000元。《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中国农业银行沾益支行)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 |
03 | 沾农(农药)罚〔2023〕4号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 沾益区白水镇加雄种子经营部 | 92530328MA6MW7167U | 彭加雄 | 2023年2月27日, 在经营部内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啶虫脒等。 | 没收违法销售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啶虫脒等27瓶;罚款5000元。《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中国农业银行沾益支行)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 |
04 | 沾农(农药)罚〔2023〕5号 | 经营劣质农药案 | 沾益白水建鸿农资经营部 | 92530328MA6MC89G3J | 陈依莺 | 2023年2月27日,在店内经营劣质农药吡虫啉、苯甲•醚菌酯等。 | 没收劣质农药吡虫啉、苯甲•醚菌酯等134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中国农业银行沾益支行)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 |
05 | 沾农(农药)罚〔2023〕6号 | 经营劣质农药案 | 沾益菱角发发农资经营部 | 92530328MA6NW1L770 | 袁琼仙 | 2023年2月28日,在经营部内经营劣质农药多•硫。 | 没收劣质农药多•硫11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中国农业银行沾益支行)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 |
06 | 沾农(农药)罚〔2023〕7号 | 经营劣质农药案 | 沾益盘江田里人农资经营部 | 92530328MA6N9J4Q8H | 王勇康 | 2023年4月24日,在经营部内经营劣质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 | 没收劣质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28瓶。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中国农业银行沾益支行)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 |
07 | 沾农(农药)罚〔2023〕8号 |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沾益播乐吉秀经营部 | 92530328MA6L9QUF08 | 高吉书 | 2023年4月26日,接到播乐执法队举报并暂存的无证经营的魔玉农喜、硫磺等共45种农药,毛重48公斤。 | 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魔玉农喜、硫磺等共45种农药,毛重48公斤,没收违法所得3542元;罚款5000元。《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国家金库沾益区支库)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 |
08 | 沾农(农药)罚〔2023〕9号 | 生产韭(黄)使用禁用农药案 | 徐小稻 | 徐小稻 | 2022年6月13日,生产的韭(黄)经抽检禁用农药毒死蜱超标。 | 停止在蔬菜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国家金库沾益区支库)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 公安移送案件 | |
09 | 沾农(农药)罚〔2023〕10号 | 向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案 | 沾益西平齐丰农资经营部 | 92530328MA6NHPWN14 | 张家才 | 2023年6月24日,分三次从富源乾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证)采购6550(套)袋魔玉旺收。 | 没收违法采购的农药魔玉旺收2套,没收违法所得32525元;罚款5000元。《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国家金库沾益区支库)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5日 | |
10 | 沾农(农产品)罚〔2023〕1号 | 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 禄建国 | 禄建国 | 2023年8月3日, 生产销售的芥蓝经检测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 | 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1500元;罚没款共计15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 | 15日内到指定地点(国家金库沾益区支库)缴纳罚款。 | 曲靖市沾益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4日 |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