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
一、按照区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对公安警务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以及确定的总体工作意见,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决定总体及阶段性公安警务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措施和方法。
二、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三、全局性警务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决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
四、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及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六、督办、调度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和解决有关警务工作中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七、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重大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