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现将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公布如下:
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局内部研究讨论进行审议的工作信息;
四、公开后可能引起公众混乱或者可能引起恐慌、动荡或紊乱的信息;
五、需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六、信访、投诉、举报事项;
七、移交期限届满的档案信息;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