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沾益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菱角乡块所村民委员会、赤章村民委员会、菱角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8.4275公顷进行征收,对曲靖市水务局、沾益区菱角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国有土地7.2618公顷进行收储。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批准机关:自然资源部
批准文号:《关于曲靖市黑滩河水库枢纽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437号)
批准时间:2022年12月8日
批准用途:水工建筑用地
二、被征收(收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菱角乡块所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赤章村民委员会第五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菱角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被收储土地的所有权人:曲靖市水务局、沾益区菱角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位置范围:菱角乡块所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赤章村民委员会第五村民小组、第六村民小组,菱角村民委员会第七村民小组、第八村民小组。(详见附图)。
地类、面积:总用地面积15.6893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8.4275公顷(耕地1.5858公顷、林地6.5478公顷、草地0.0670公顷、其他农用地0.2269公顷)、 国有农用地6.2272公顷(其中耕地0.4495公顷)、国有未利用地1.0346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本批次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文件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
四、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曲靖市黑滩河水库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自2023年3月16日航拍锁定附着物之日起,擅自抢种、补种、扩种、改种作物及林木的一律不予补偿。
五、安置途径
由征地单位支付安置补偿费,货币安置;由个人、集体、政府共同筹集基金进行社会保险安置。
六、公告时限
本公告期为30天,对以上事项有异议的,可于公告期内向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 0874-3041012
地址:曲靖市沾益区菱角乡人民政府
附件:曲靖市黑滩河水库枢纽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