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沾益区审计局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9日,对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2020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0年,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收入113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61.44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76.00万元。
支出107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61.44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16.5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2020年在预算执行中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但在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个人所得税上缴不及时、无公函接待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上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0.63万元。
(二)公务接待方面的问题:1.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且接待事由、接待人数不清楚0.67万元;2.接待时间不同,但在同一家餐馆且发票连号0.16万元。
(三)2020年会议费报销不规范支出0.41万元。
(四)报销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沾益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未按规定上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0.63万元问题,责成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0.63万元上缴国库;针对公务接待方面的问题,责成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认真整改,并对无公函接待且接待事由、接待人数不清楚0.67万元和接待时间不同但在同一家餐馆且发票连号0.16万元问题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报送区审计局;针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责成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严格会议费的报销审核,补充完善审批文件和会议通知;针对报销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的问题,责成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认真学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凭证,补充完善凭证,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严格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及时上缴代扣代缴的税费。二是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三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核报销单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认真进行了整改。对于未按规定上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已于2021年12月30日将代扣代缴的税费上缴国库;对于公务接待方面的问题,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认真组织全单位干部职工加强对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政策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公务接待费支出的管理;对于会议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已补齐相关材料和完善会计凭证,并组织全单位职工集中学习《沾益县县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财务报销审批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报销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的问题,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宣传部已按相关要求完善会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