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务服务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制定并完善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级审批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
五、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工作。
六、负责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审批中介超市、“一部手机办事通”等政务网络平台运行管理。
七、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和推广运用。
八、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
九、指导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0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