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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沾益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 沾益区人民政府
  • 2017-08-09 22:31

曲靖市沾益区委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按照区委要求,对全区的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导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执法监督、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统筹协调上级要求的有关案事件,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协调综治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新路子;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推动政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对政法综治的宣传工作;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在沾益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委政法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依法治区、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政法工作水平,着力规范经济秩序,为全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由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分类、分步骤启动了全区技防设施集中建设工程,全区新建高清监控探头560余个。二是紧盯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下先手棋、打主攻战,严厉打击邪教活动,强化反恐怖斗争,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的安保维稳工作,有力提升危机风险管控水平。三是加强对社会热点和信访热点排查化解力度,实行盯防措施,切实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对上访人员及时进行稳控、劝返、接回,确保了春节、国庆、G20峰会、南博会、撤县设区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区 两会等十余次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四是围绕当前沾益区在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区委政法委多次研究,拟定工作措施,向全区各级各部门、人民团体、各行各业印发了工作方案,将任务、责任、措施传导到各层面各领域,辖区内座机电话用户走访率达90%以上,受不法侵害户走访率100%,全区范围印制发放宣传资料20万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政法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均是行政编制,退休人员3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43489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89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8000.00元;公共安全支出40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9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3835844.19元。其中:基本支出3835844.19元,占总支出的100%。2016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5844.1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28267.00元,占基本支出的5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07577.19元,占基本支出的47.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5844.1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3194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

2.公共安全(类)支出42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000.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00.00元,占16.5%;公务接待费支出48000.00元,占83.5%。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4800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800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法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7577.1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