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2016年度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发展建设规划。
(二)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
(三)牵头审核入园项目,下达入园通知书。
(四)指导、协调、配合工投公司国土、水务、电力、燃气、通信、工投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做好园区供地、供水、供电、供气及土地一级开发。
(五)协调区项目审批领办代办服务中心办理入园项目相关手续。
(六)负责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
(七)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八)做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是沾益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下设一室三局,即园区党政办公室、园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局、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园区管委会投资服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沾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单位编制数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20人。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人,其中行政编3人,事业编12人。
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收入1466.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66.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132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47%;项目支出1183.34万元,占总支出的89.5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基本支出138.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4.59万 元,占基本支出的75.58%;公用支出2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14%;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7.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项目支出1183.3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81%;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55.3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9.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138.38万元,项目支出1183.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根据单位实际,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的93.7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一是单位一直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行“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万元(无外事接待),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接待人次860人。主要用于相关部门、企业和招商客商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沾益工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