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委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免费办理《云南省老年人优待证》。;落实、处理涉老来电、来信、来访等老年人权益保障事项;对老年社团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高龄津贴补助标准。
3.承办曲靖市第十九届城市老年人运动会。
4.完成市老龄办、区委、政府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老龄办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曲靖市沾益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老龄办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老龄办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1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3.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工资调整及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老龄办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1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48万元,占总支出的52%;项目支出527.62万元,占总支出的48%;与上年对比增:623.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项目增加及工资调整和缴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老龄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项目及工资调整和缴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5%。(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新建了四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是龙华街道凤来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西河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龙兴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金龙东海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老龄办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项目及工资调整和缴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沾益区老龄办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至)及相关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
(二)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67.5万元。
(三)2010399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补贴县级补助及协会经费为395.42万元。
(四)2080501退休人员经费24.38万元。
(五)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曲靖市沾益区老龄办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曲靖市沾益区老龄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因老化多次维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七)公务接待费
2016年曲靖市沾益区老龄办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80人,接待费开支0.99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八)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