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年度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负责全区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国道、省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摩托车安全检测、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与发牌发证等工作;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当事人;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负责辖区内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审验及开展机动车的年度检验或初检、送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警卫和交通管制工作;指导农村公安派出所开展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培训及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沾益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有12个交警中队,属于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算总收入1854.3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854.39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854.39万元,其中:公共服务支出594.6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9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主要反映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执法办案、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支出,主要反映专项安排的其他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沾益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3.79万元,包括工资津贴和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城市智能交通设施建设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交通协管员经费。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沾益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6万元,功能支出详细情况属涉密内容,按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四、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27.62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45677万元。
五、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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