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工商业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参与全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二)做好工商届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三)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公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
(四)代表并维护会员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七)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服务。
(八)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务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九)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出境出国考察访问,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十)增进与各地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与港澳台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发,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依法加强会员管理,增强凝聚力。
(十二)做好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1个,即曲靖市沾益区工商业联合会。曲靖市沾益区工商业联合会内设办公室一个。2016年人员编制情况为:行政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数为:公务员3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1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沾益区工商联决算总收入10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沾益区工商联决算总支出10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1.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度用于保障沾益区工商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95%;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对企业政策性补贴等经费67.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05%。
2.项目支出情况。无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沾益区工商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沾益区工商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沾益区工商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沾益区工商联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6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沾益区工商联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50人,接待费开支0.7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业务接待等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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