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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3-16 16:54

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规定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公务员录用、任免、登记、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辞职辞退,职位分类标准、职务管理、职位交流、申诉控告制度和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牵头拟订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五)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政策、标准和续转办法,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办法,拟定全县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及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制度,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贯彻执行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地方性津贴补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退休审核审批工作,发布本地区最低劳动工资标准。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措施,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和培养工作,积极做好各类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工作,编制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和全县垂直管理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九)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有关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并监督检查。

(十)审核以沾益区人民政府名义的奖励活动;审核上报市及市以上表彰奖励。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具体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统筹编制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工作;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工作。

(十五)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六)承办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预算构成情况

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预算共由5个部门组成,即1、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沾益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3、沾益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4、沾益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5、沾益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组成。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根据年初预算,2017年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安排出国(境)费预算费用,未安排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

2017年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