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依法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六)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主体资格及其直销行为;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九)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保护特殊标志、认证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及商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七)指导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十八)承办沾益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沾益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9人。
三、部门2017年预算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及工资性经费1348.1万元,公用经费38.37万元,共计1386.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