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安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区政府工作安排,沾益区安监局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9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
沾益区安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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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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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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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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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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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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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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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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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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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约法三章”等有关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要求,以及省、市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