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沾益区直各单位及各乡(镇、街道)2017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17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18.2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92.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7万元。
曲靖市沾益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与上年同期比较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合计 | 1246.89 | 918.23 | -328.57 | -26.35%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592.67 | 492.53 | -100.14 | -16.89%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54.22 | 425.70 | -228.52 | -34.93%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0 | |
(2)公务用车运行费 | 654.22 | 425.7 | -228.52 | -34.93% |
备注:“三公”经费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检察院、法院、审计局自2017年1月1日上划省级,及2016年8月份开始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大幅下滑。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约法三章”等有关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的要求,以及省、市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单位年度“三公”经费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