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曲靖市沾益区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 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4-12-11 08:59 来源:沾益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 浏览次数:409
案件类型:行政案件
检索主题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案释法、普法案例
【案情简介】
2024年7月1日,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沾益区东风路某专业烫染纹绣店涉嫌非法做光电类项目。2024年7月4日,沾益区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大队卫生监督员到该美发店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醒目位置未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公共场所管理制度;2名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过期,其中一名从业人员正在为顾客理发。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于2024年7月11日前改正,并对该店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调查与处理】
以上事实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法律分析】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典型意义】
健康合格证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用以证明受检者具备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健康合格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合格证明的目的在于保护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公共场所经营者如果未依法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则可能危害顾客身体健康。因此,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体检、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保护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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