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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1 18:07 来源:区检察院 作者: 浏览次数:4069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 抗(抑) 菌制剂违规销售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标注不真实
销售环节 违规宣传 产地
【要旨】
针对抗(抑)菌制剂生产环节产地标注不真实、销售 环节违规宣传治疗作用等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检察建 议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生产经
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基本案情】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部分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制剂
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 销售过程中宣传产品具
有治疗效果。辖区内企业生产的抗(抑) 菌制剂产品上存 在标注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一致情形,可能存在生 产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形, 具有严重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 年 5 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 简称城阳区检察院)开展抗(抑) 菌制剂产品安全专项监 督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 利用外卖电商平 台对本区抗(抑) 菌制剂产品销售情况进行梳理, 在特邀 检察官助理协助下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调查发现 2 家某 药业连锁店在摆放抗(抑)菌制剂“某某抑菌乳膏”的货 架上粘贴“用于皮炎、湿疹、抑菌、手足癣”的标签, 宣 传产品具有治疗作用,严重误导消费者。办案人员进一步 对不同街道的 12 家药店进行随机检查, 发现 7 家药店存在 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暗示产品具有治疗效果等 问题。同时,了解到辖区内抗(抑)菌制剂产品生产企业 较多,城阳区检察院对部分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 发现 1 家企业生产的抗(抑)菌制剂产品上标注的生产地址与实 际生产地址不符, 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存在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可能,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2022 年 6 月 21 日,城阳区检察院向城阳区卫生健康局 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查处涉案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进
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对辖区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
产企业, 以及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资质、是否存在违规添加禁用物质、 标签说明书不规范、虚假宣传等问题,同时加大对违法生 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打击力度,全面整治抗(抑) 菌制剂
产品生产、销售乱象。
收到检察建议后,城阳区卫生健康局立即对涉案单位
进行了检查,责令下架问题产品,下达监督意见书 2 份,
对涉案生产企业进行立案处罚。为扩大工作成效, 城阳区 卫生健康局部署开展了专项活动, 区分类别、突出重点对 全区抗(抑)菌制剂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覆盖 检查,共检查处于经营状态的生产企业 42 家, 立案处罚 2 家;共检查零售药店 602 家、母婴店 18 家、商场超市 6 家, 责令整改 62 家。查处问题产品 13 种,督促下架 400 余件, 并向生产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函, 通报涉嫌违规产
品线索, 推动溯源治理。
通过专项治理, 全区抗(抑)菌制剂产品的规范生产、 经营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8 月 24 日,城阳区检察院邀请公 益监督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随机抽查药店、母 婴店 7 家, 均未发现违规产品及违规经营行为。为进一步 提高治理成效,城阳区检察院联合城阳区卫生健康局,召 集辖区内 20 家药店连锁经营单位的片区经理进行了专题培 训宣传, 由特邀检察官助理就应当知晓和执行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了重点讲解, 强化了经营主体依法经
营意识。
【典型意义】
抗(抑)菌制剂产品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直接关系到 群众的身体健康。针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问题, 检察机 关以推动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检 查,全面整治各类抗(抑)菌制剂产品安全问题, 有力震 慑违法行为,确保依法规范生产经营。检察机关进一步联 合行政机关开展专题培训、法治宣传,促进企业树牢产品
安全意识,合法合规经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