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5 10:08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 作者: 浏览次数:2563
行政相对人名称:云南旺东色母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3MA6PNDA05G
法定代表人名称:张传东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曲环罚字〔2023〕3-4号
处罚类别:处以罚款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五项、《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规定(试行)》
处罚内容: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建设大气污染物排放口;2.处以罚款人民币5.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5月26日
处罚机关:曲靖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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