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3 17:12 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浏览次数:11696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38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高人才奖励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8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展2018年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 “省突”)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下简称“省贴”)两项表彰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一)“省突”和“省贴”两项表彰推荐选拔范围及条件按照“云人社通〔2018〕38号”和“云人社发〔2014〕84号”文件要求执行。省市下达我区“省突”和“省贴”申报名额均为专业技术人员,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
(二)已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荣誉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参加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选拔;已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荣誉的人员不再参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选拔。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报送材料
按申报类别分别提供推荐人选一览表一份;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方式、专家评议、纪检监察意见、公示过程及结果。综合报告须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个人报送材料
1.《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报表》一式2份;《业绩表》1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业绩、成果、事迹材料、获奖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实签章),个人自荐申报人员,除须填报上述相关材料外,另须提供2名本行业获省部级以上奖项专家书面推荐材料,且经单位逐级审核签章。
2.以上材料编好目录,装订成册,报送时须附电子文档。申报表采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装订,业绩表采用A4 纸双面打印。评选工作结束后除申报表退回单位存档外,推荐人选其他材料不再退回,请做好备份工作。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到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各单位应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根据“省突”、“省贴”评选条件和个人业绩成果,按照自下而上、民主公开、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择优遴选推荐,对个人自荐申报的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性,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
(二)各单位在推荐优秀人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范围和条件进行推荐,被推荐人选应在当地或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根据市级下达的推荐名额,原则上各主管部门只推荐上报“省突”、“省贴”各一个。
(四)“省突”、“省贴”选拔工作鼓励业绩优异但因推荐名额限制没有被组织推荐的优秀人才,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荐。自荐人员材料须单位逐级审核签章后,按单位属地原则上报,自荐不占推荐名额。
(五)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保证材料真实性,要严把质量关、入口关,做到既不落又不滥。并于2018年4月20日以前上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曲靖市沾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