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5 14:2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0840
对曲靖市沾益区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洞上河项目区座棚小流域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2018年第11号(总第134号)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曲靖市沾益区审计局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9日对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沾益区洞上河项目区座棚小流域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一、被审计项目情况
2015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沾益区洞上河项目区座棚小流域工程,经《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1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云南省沾益区洞上河项目区座棚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水保﹝2015﹞37号)批准实施。整个项目治理面积10平方公里,其中:坡改梯59.94公顷、新建取水池5座、集水池4口、灌溉管道16.50公里、灌桩205颗、新建机耕道路8.04公里、排水沟5.03公里、沟道整治1.14公里、种植水保林经果林201.86公顷;概算总投资577.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7.5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4万元、投劳折资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了投资计划批准、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执行了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理制度。项目已经按照计划实施完成。对水土流失起到一定的缓解、治理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24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沾益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审计已做调整,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曲靖市局沾益区水务局已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与相关施工单位进行了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