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2 16:24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17117
沾林发〔2016〕109号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关于核查上报2016年
湿地资源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林业站:
根据省、市相关开展湿地资源核查的通知,全省2016年度湿地资源核查工作全面展开,请各单位务必照通知要求,认真核查本地区域内的湿地资源变化情况并按规定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年度核查工作
我省湿地保护情况已先后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三农发展综合考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实绩考核评价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等考核内容,作为省财政安排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全省每年组织开展的湿地资源核查工作所取得的数据已作为以上考核评价的基础数据。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开展,落实湿地资源数据管理责任人制度、建立健全湿地资源数据库及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数据安全、准确。
二、核查方式
本次湿地资源核查采取各乡(镇、街道)自查上报的方式进行,争取做到不漏、不重。
三、核查范围
在本辖区内,面积在2公顷(含2公顷)以上的自然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水库湿地一律纳入核查范围,根据附表内容完善报表。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乡(镇、街道)于2016年12月12日前将自查结果材料(电子报表、矢量图层、2016年新增湿地照片)上报海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图表一致。联系人:胡光雄,电话0874-3055183,邮箱413357273@qq.com。
2、各乡(镇、街道)建立的湿地斑块矢量图层,须注明湿地名称、类型、面积。
3、2016年新增湿地照片注明:湿地名称、湿地类型、所在位置、面积。
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