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6 16:18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作者: 浏览次数:6900
2023年3月15 日至4月28 日,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接受曲靖市社会福利资金审计组对2020年至2022年度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政策执行、机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2023年6月13日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收悉了《云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云审调报〔2023〕21号),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相关问题,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并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专题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明确相应整改责任,限时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沾益区社会福利院应缴未缴结转超过两年的结余资金10,756.47元”的问题
(一)整改情况:沾益区社会福利院应缴未缴存量资金分别为:区级临时救灾救济资金结余1,508.47元,省级补助资金消防设施改造升级补助资金结余9,248.00元,合计金额10,756.47元,已于2023年6月26日通过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对公账户转缴到审计部门指定账户。
(二)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关于“沾益区民政局监督管理不到位,在未严格审核医院在福利院集中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提供的陪护和陪床相关情况下,多支付特困人员救助金2,024.00元”的问题
(一)整改情况:根据审计整改的要求,已责成相关人员追回多支付的特困救助资金2,024.00元,于2023年5月9日存入沾益区社会福利院对公账户,2023年6月21日存入沾益区民政局对公账户。上述资金于2023年7月5日存入市民政局对公账户,市民政局于2023年7月28日将该资金缴存市级财政。
(二)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关于“违规向2名户籍不在沾益区的人员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300.00元”的问题
(一)整改情况:经核查,本次审计涉及“同一个人同一时间在不同地点领取高龄津贴”问题的2人。根据审计整改的要求,已责成相关人员追回多发放的高龄津贴资金1,300.00元,相关受补助对象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25日足额退回在沾益区重复领取的高龄津贴,同时停止发放相应补贴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5日存入市民政局对公账户,市民政局于2023年7月28日将该资金缴存市级财政。
(二)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关于“违规向7人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80元”的问题
(一)整改情况:经核查,本次审计涉及“对已领取工伤护理费的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的2人,“向已死亡对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的5人。根据审计整改的要求,已责成相关人员追回多发放的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980.00元,相关受补助对象分别于2023年5月9日、6月20日、8月3日等退回领取的补贴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5日存入市民政局对公账户,市民政局于2023年7月28日将该资金缴存市级财政。
(二)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根据此次审计反馈的结果,沾益区民政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一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政存量资金管理要求,及时清理超过两年未使用的结余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民生资金监管力度,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保证程序合规合法;三是强化对补助对象的排查与监督工作,动态清理不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四是及时核实比对低保、特困等各类救助人员数据,认真做好新增和停发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