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6 11:57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 作者: 浏览次数:6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正)第二十条的规定和《曲靖市沾益区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要求,曲靖市沾益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月9日至3月3日,对曲靖市沾益区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期间对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主管、曲靖聚汇通物流有限公司实施的曲靖传化公路港物流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聚汇通物流有限公司实施的曲靖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专债账户利息151744.12元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已督促曲靖聚汇通物流有限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实施进度和债券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等资料,于2023年5月8日按相关规定将专项债券资金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151838.89元全额缴入国库。
二、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不能平衡还本付息,形成财政偿债压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曲靖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于2019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原计划于2022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实现项目收益还本付息,但因2022年11月20日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隔离板房建设,征用项目施工方通号工程局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并要求施工人员搬离,暂停“曲靖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收尾工作,导致项目竣工后延。疫情解封后,项目单位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开展项目收尾工作,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根据区人民政府与赫里欧的招商引资协议,已将生产厂房以租赁形式出租给企业并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赁费用。同时物流港项目将开展多样化招商,对其余仓库、办公楼、停车场等区域引入大型物流企业进行运营创收,力争达到预期收益目标。
三、曲靖聚汇通物流有限公司相关职责履行不到位。在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推进项目建设,督促项目尽快完成工程结算,建立绩效监控机制存在的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项目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积极采取措施追收已到期的资金,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二是指导项目建设方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做到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三是定期收集项目实施进度和债券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等资料,积极配合财政、审计、人大等部门做好专项债券资金的检查、审计和监督。
曲靖市沾益区商务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