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15:14 来源:沾益区审计局 作者: 浏览次数:9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沾益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5月31日,对曲靖市沾益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沾益区民宗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沾益区民宗局2023年决算总收入158.94万元,支出15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4万元,项目支出2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沾益区民宗局2023年预算执行基本符合规范,部门决算情况基本真实。但仍存在拖欠账款、无公函接待、在往来款中列支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拖欠账款1.86万元。
(二)在往来款中列支1.63万元。
(三)无公函接待0.73万元。
(四)未记固定资产1.3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曲靖市沾益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拖欠账款1.86万元问题,沾益区民宗局应当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支付欠款,同时今后应根据预算情况合理安排当年支出,杜绝拖欠账款情况再次发生;针对在往来款中列支1.63万元问题,沾益区民宗局应当以后规范会计核算,确保真实反映单位支出情况;针对无公函接待0.73万元问题,沾益区民宗局应当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针对未记固定资产1.32万元问题,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未作出处理意见。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从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加强财务核算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提出提出四点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民宗局认真进行了整改。针对拖欠账款1.86万元问题,区民宗局已全部完成支付,已完成整改;针对往来款中列支1.63万元问题,区民宗局已自查原因,并进行账务调整,同时制定了《曲靖市沾益区民宗局关于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已完成整改;针对无公函接待0.73万元问题,区民宗局按照《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整改,被接待单位已提交公函,并清退了不符合规定的接待餐费共计0.39万元,已完成整改;针对未记固定资产1.32万元问题,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成,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