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4 15:38 来源:沾益区审计局 作者:沾益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76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2年9月1日至10月21日,沾益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沾益区开展了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审计。重点关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政策执行、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建设任务、质量及后期管护情况等方面内容,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沾益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1.3万亩,项目计划总投资1601.14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1日,该项目实际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525.2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共收到区财政局拨付项目补助资金1525.20万元,共支付使用资金1440.16万元。
沾益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5.13万亩,项目计划总投资7695.00万元。截至2022年10月21日,该项目实际到位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5397.22万元;区农业农村局共收到区财政局拨付项目补助资金2017.08万元,共支付使用资金2157.8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沾益区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能够按照曲靖市农业农村局批复确定的建设范围、投资规模、建设任务和内容实施。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履行了建设管理程序,基本执行了相关建设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在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管理使用、项目库建设管理、执行合同条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
(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2124.25万元;
(三)新增工程未执行中标合同单价,多计工程价款2.30万元;
(四)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2297.78万元;
(五)沾益区财政局滞留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补助资金3394.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沾益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未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并对项目库的管理落实到位;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2124.25万元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应积极与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筹措资金,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避免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发生;针对新增工程未执行中标合同单价多计工程价款2.30万元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局依法整改,收回多付工程款;针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2297.78万元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局应积极与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将项目资金落实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针对区财政局滞留项目补助资金3394.56万元问题,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区财政局协调沟通,及时将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支出内容提供给沾益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应认真核实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支出内容,及时拨付滞拨的项目资金,避免出现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影响项目顺利完成的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提出以下审计建议:1.严格落实项目库管理规定,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加强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3.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4.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管理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未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问题,2022年11月初已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已建立项目库;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2124.25万元问题,截至2022年11-12月,区农业农村局已支付工程进度款700万元,余1424.25万元将积极协调筹措资金支付;对新增工程未执行中标合同单价多计工程价款2.30万元问题,区农业局已与施工方协商待质保期满后从所扣质保金中扣除多计的工程价款2.30万元;对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不到位2297.78万元问题,区农业局已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省财政正在筹集资金,将优先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针对区财政局滞留项目补助资金3394.56万元问题,区农业局已将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支出内容提供给区财政局,2022年11-12月区财政局已拨付资金700万元,余2694.56万元尚未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