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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8 10:23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次数:984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的规定,沾益县西平镇新海砖厂等10个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届满前,矿业权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2024至5月22日(30个工作日)。矿业权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反馈。
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下现依法予以公告。采矿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附件: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公告名单
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