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17:15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次数:230
尹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村(社)重点项目奖励机制的建议》,交由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沾益南盘江盘江镇老河道段治理工程属于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1292万元(曲财建﹝2023﹞105号),该工程规划实施河道生态治理2.5千米,新建(改造)闸门4道、亲水平台1座,重建涵洞2座、机耕桥1座、人行桥1座,工程实施涉及方城社区、小后所村委会2个村社,区财政局于2023年8月16日收到上级文件,截至2024年7月22日,按照项目工程进度,已拨付水务局项目资金300万元,未拨付992万元,后续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和财政情况适时拨付。
二、关于“因项目土地补偿款项未到位,前期的群众工作推进困难,村社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丈量土地、入户宣传等工作的干事积极性、主动性不高,项目整体推进速度缓慢”问题,区财政局积极联系对接项目实施单位区水务局、项目属地盘江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及时向区人民政府作专题汇报,待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后,再积极落实该项工作。
三、针对“建议建立村(社)重点项目奖励机制”问题,由于重点项目的申报、项目后期的建设推进管理及组织项目区级验收等相关事项皆由区发改局负责组织实施,区财政局目前正在积极与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对接沟通共同拟订出台《沾益区村(社)重点项目奖励机制办法》后实施,以积极促进沾益区村(社)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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